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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12-26  来源:  作者:  点击率:47

 

鞍山市发电
 
发电单 鞍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等级特急·明电   鞍工办明电〔201323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工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工会十六大精神,确保全市困难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根据市委和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工会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紧密团结全市职工为鞍山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对象
    2014年送温暖活动要坚持做到“三个面向”,突出做好“三类人群”、“三类企业”的送温暖工作。三个面向,即面向广大职工群众,面向先进模范人物,面向困难职工群体;三类人群,即因病致贫的职工群体、困难劳务派遣工群体、农民工群体;三类企业,即困难行业企业、非公企业、中小微企业。
    三、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春节前,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筹划阶段(2014年1月4日前)
    1.把开展送温暖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工会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工会要在送温暖活动中向企业和职工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工会十六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宣传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引导职工群众认识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2.送温暖活动坚持重心下移与摸清实情结合起来。各级工会要对困难职工生活状况、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状况和各地社会救助体系覆盖情况,及时调整、规范困难职工档案。
    3.各级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
    4.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为2014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提供必需的资金。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5日至16日)
    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展送温暖活动期间,要根据不同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1.对“三类人群”开展针对性帮扶。各级工会在普遍走访慰问的基础上,针对因病致贫的职工、困难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帮扶。各级工会“两节”期间要对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进行普遍走访慰问,要特别关注那些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的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受灾和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及困难女职工等重点人群,做到走访慰问不漏一户、帮扶救助不留死角。
    2.高度关注农民工群体。“两节”期间,各级工会要重点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工作,要关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区域、企业,联合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拿到工资;联合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通过包专车、办理农民工团体票等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购票难、乘车难等问题;对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开展关爱慰问活动,丰富他们的节日文化生活。
    3.丰富服务职工的工作内容。各级工会要因地制宜,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先进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一是坚持开展对先进模范人物的走访慰问。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送温暖活动。三是依托爱心超市、12351职工服务热线等平台,为广大职工会员提供“两节”优惠生活服务。四是提供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成长的平台,引导青年职工科学规划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五是推动企业开展生产生活福利设施建设竞赛活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六是督促企业加强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4.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市总将组成慰问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走访慰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慰问组将走访困难劳模、困难工会干部、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慰问困难企业。省总慰问团在我市的走访慰问活动,将在省总走访计划确定后,由市总另行通知相关单位。各级工会要要围绕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重点帮扶对象,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去,组织开展贴近职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千方百计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使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和“娘家人”。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2014年1月17日至21日)
    各级工会须于2014年1月20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报告和统计表报市总生活保障部。统计表要求填报数字准确,项目齐全,加盖印章。
    四、活动原则
    1.分级救助原则。市总工会负责对未获得中央财政、省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的各局(公司)工会,于2014年11月底前纳入全总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部分意外致困职工的帮扶救助。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辖区内的意外致困户和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的救助。
    2.不重复救助原则。对已享受政府救助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市总工会已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各级工会不予重复救助。
    3.公开透明原则。各级工会应将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和救助人员名单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周密实施。要主动向党政汇报工会帮扶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和运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方通力合作的帮扶工作格局。
    2.深入基层,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职工群众中去,到困难多、矛盾多的地方去,倾听呼声、了解情况,与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一起研究解困措施和办法,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困难。走访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务实节俭、轻车简从,压缩人员、减少开支,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
    3.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工会送温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一是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全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各种困难的生动事例。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4.加大力度,广泛开展活动。全市各级工会要按“全覆盖、不遗漏,不重复”的要求,深入做好对已经进入困难职工档案群体的扶贫济困和走访慰问活动,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
    5.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送温暖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送温暖活动结束后资金务必使用完毕。
    联系人:苏爱华  李庆江
    联系电话:2266812(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电子信箱:
anshanshenghuo@126.com

    附件:1.2014年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2013年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统计表

                                                          鞍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

 

 

附件1.doc
文件类型: .doc ee094f4d9af84db3e865bea0adad34ba.doc (27.50 KB)

 

附件2.doc
文件类型: .doc 226974b7e0505a9f15b52c367fb0139b.doc (33.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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